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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四分厂 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四分厂 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 分类:澄清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3-20
  • 访问量:968

【概要描述】2022年2月,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四分厂被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列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河南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2〕13号)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四分厂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四分厂 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概要描述】2022年2月,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四分厂被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列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河南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2〕13号)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四分厂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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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2月,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四分厂被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列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河南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213号)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四分厂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张金立

3、企业地址:驻马店市光明路2

4、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5、主要环保设施:废水处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减振隔声措施,固废间、危废间等。

二、审核前排污监测数据

根据企业验收监测报告显示: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处理中心合成废气总排口、发酵废气总排放口、地下罐区总排放口、螺旋霉素碱(吉他霉素)车间发酵尾气处理系统出口、螺旋霉素碱(吉他霉素)车间板框压滤废气处理系统出口非甲烷总烃、药渣烘干车间废气处理系统排放口、合成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总排口、深度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总排口、发酵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出口排放污染因子监测结果满足排污许可证限值、《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等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

食堂餐厅油烟排放口油烟和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排污许可证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标准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监测结果均满足排污许可证限值、河南省《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和河南省《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间接排放标准》(DB41/758-2012)要求,同时满足驻马店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根据验收检查结果,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药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豫环许可危废字88号)定期进行转运处置;产生的废吸附剂、废药品、废有机溶剂、蒸馏残渣、废玻璃容器、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委托信阳金瑞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豫环许可危废字134号)定期进行转运处置。另外项目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委托中电环保(驻马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定期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污染物排放量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及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6、其它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共建设两座事故水池,一座容积2300m3,另一座容积500m3,设置了导排系统,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排放的事故废水。

2)防渗工程。厂区各生产、辅助区域已经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硬化和防渗处理措施。

3)排污口规范化。排污口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排放口(源)》(GB15562.1-1995)与《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国家环保总局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废水、废气排放口安装在线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4)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公司已建立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应急管控措施,已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备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羊经理         联系电话:03963823278

咨询单位:河南辰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03967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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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2022年2月,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四分厂被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列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河南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2〕13号)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四分厂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四分厂 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概要描述】2022年2月,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四分厂被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列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河南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2〕13号)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四分厂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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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2月,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四分厂被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列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河南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213号)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四分厂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张金立

3、企业地址:驻马店市光明路2

4、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5、主要环保设施:废水处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减振隔声措施,固废间、危废间等。

二、审核前排污监测数据

根据企业验收监测报告显示: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处理中心合成废气总排口、发酵废气总排放口、地下罐区总排放口、螺旋霉素碱(吉他霉素)车间发酵尾气处理系统出口、螺旋霉素碱(吉他霉素)车间板框压滤废气处理系统出口非甲烷总烃、药渣烘干车间废气处理系统排放口、合成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总排口、深度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总排口、发酵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出口排放污染因子监测结果满足排污许可证限值、《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等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

食堂餐厅油烟排放口油烟和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排污许可证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标准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监测结果均满足排污许可证限值、河南省《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和河南省《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间接排放标准》(DB41/758-2012)要求,同时满足驻马店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根据验收检查结果,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药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豫环许可危废字88号)定期进行转运处置;产生的废吸附剂、废药品、废有机溶剂、蒸馏残渣、废玻璃容器、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委托信阳金瑞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豫环许可危废字134号)定期进行转运处置。另外项目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委托中电环保(驻马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定期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污染物排放量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及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6、其它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共建设两座事故水池,一座容积2300m3,另一座容积500m3,设置了导排系统,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排放的事故废水。

2)防渗工程。厂区各生产、辅助区域已经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硬化和防渗处理措施。

3)排污口规范化。排污口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排放口(源)》(GB15562.1-1995)与《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国家环保总局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废水、废气排放口安装在线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4)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公司已建立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应急管控措施,已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备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羊经理         联系电话:03963823278

咨询单位:河南辰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03967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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